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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停车人防车位产权属于国家

2018年07月16日

根据国标《房产测量规范》里有明确的规定,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等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建议市民,在购买小区停车位时好确认开发商对其有完整独立的出卖权。

一般小区地下停车位分类有:一是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载明的规划用途建造的地下车库,开发商有权予以出售、出租,另一类由开发商利用建筑物的地下空间改造而成的停车位,其权益应归小区业主。

西安市人防办法规处相关负责人称,人防车位在开发商盖楼前期是需要通过人防办的审批的,审批通过后才能进行建造,建造完毕还需要验收,不管人防工程用做车位还是仓库都必须具备本身的人防性,产权属于国家。

根据《物权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并且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产权属于国家。

《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因此,投资者即开发商可以将人防工程改为停车位出租获益,但不能将之售卖,更无法办理产权证。

现在也有许多的地方建立了利用立体停车设备来解决停车难的问题。立体停车设备可分为自行式立体停车设备、半自动立体停车设备和全自动立体停车设备,而全自动立体停车设备还可分为两层或多层平面式全自动立体停车设备、竖向密集型全自动立体停车设备以及特殊造型结构全自动立体停车设备。

云南立体停车人防车位产权属于国家